“专精特新贷”是指本行向科技含量高、经营发展稳定、市场占有率高、品牌影响大的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发放的,专项用于企业专有技术再升级、攻克新技术或新产品、扩大再生产等用途的贷款业务。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是指具有“专业化、精细化、特色化、新颖化”特征,长期专注于某一行业细分领域,做专做精核心产品,树立了企业市场品牌的“单打冠军”或“配套专家”。
本业务目标客户主要包括以下三类:️
A类客户: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评定的“专精特新”小巨人企业;️️
B类客户:江苏省、浙江省、广东省、北京市、上海市评定的“专精特新”科技小巨人、细分市场“隐形冠军”企业;️
C类客户:江苏省、浙江省、广东省、北京市、上海市评定的“专精特新”产品企业、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。其他设区市级主管部门评定的“专精特新”企业参照C类客户执行。
(二)贷款额度本业务贷款额度根据企业生产经营、科技创新以及未来成长性等情况,结合实际
A类客户: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00万元,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;
B类客户: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2000万元,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;
C类客户: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,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。
(三)贷款期限本业务贷款期限应根据“专精特新”企业的科技研发、技术升级、订单合同期限等灵活确定。最长3年。
(四)担保方式本业务办理中,我行内部评级AA7级及以上客户可采用信用方式办理。借款人法定代表人(或实际控制人)夫妻双方原则上应提供连带责任保证,对无法提供夫妻双方连带责任保证也可单独进行例外审批。可采用灵活的担保方式:企业主要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作为质押、保证、房产抵押、政府风险补偿等方式办理。对于住宅或标准厂房抵押为主担保方式的,授信额度最高不得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100%。
(五)贷款利率根据借款人的资信情况、担保方式以及综合贡献情况,实施灵活定价、优惠定价,最低可执行LPR利率。
(六)还款方式可选择按月付息、到期一次还本,一年期以上的业务还可选择等额本息、等额本金等其他周期性还本付息还款方式。亦可根据企业需求和资金使用特点,合理设定分期还款方式。
(七)贷款条件借款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:
1.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,有固定的经营场所,成立时间两年及以上;
2.具备良好的经营业绩,上年度(或本年度)营业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,其中主要产品(有多个主要产品的,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)营业收入占比不低于50%;近2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0%;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%;3.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,企业拥有与主营业务高度相关的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,相关知识产权合法有效;近2年研究开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5%,从事研发和技术创新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%(以“专精特新”企业申报数据为参考);
4.具备完善的管理体系,企业创始人或技术研发负责人应从事特定细分领域的技术研发工作3年及以上;在研发设计、生产制造、供应链管理等环节信息化程度较高;